浙江宁波的一对夫妻徐丽(化名)和赵丁(化名)于2020年登记结婚,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,感情破裂。
2022年3月,女方徐丽提出离婚,赵丁同意,双方在共同财产处置上很快达成共识,共住房子系赵丁婚前财产,归赵丁所有;徐丽名下的车子归她所有。但对一只婚后共同饲养的柯基犬毛豆(犬名)的归属,双方分歧很大。赵丁认为毛豆由其购买,当时才三个月大,他花了很多心思照料,两年来自己与毛豆已有深厚感情,毛豆对自己的亲昵程度远超徐丽。房产归自己所有,毛豆如果归自己,不需要换生活环境,有利于它健康成长。徐丽则表示,赵丁平常工作忙,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在照顾毛豆,自己每天早晚陪毛豆遛弯,已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。如果毛豆归赵丁,自己对毛豆的情感依托该何去何从?
因无法达成一致,赵丁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判定毛豆归自己所有。法院对宠物狗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调解。指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、饲养的宠物,应当属于《民法典》规定的“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”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。但宠物有生命,难以实物分割。
法院认为,毛豆和赵丁更亲近,且已在现有房子生活两年,熟悉并适应生活环境,其所有权归赵丁更为合适,但徐丽对毛豆亦有一定感情。经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宠物狗毛豆归赵丁所有,但徐丽可适时探望。
来源:龙视新闻在线 、澎湃新闻